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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石门工业燃油加工厂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1-05-09 11:44: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名称:大英县石门工业燃油加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地址:本地块位于大英县隆盛镇五村一社,场地中心坐标约为东经105°19′22.86″,北纬30°35′20.83″
占地面积:约6380m2
基本情况:大英县石门工业燃油加工厂是一家从事废油回收加工工业燃油的民营企业,属于违法建设的土法炼油厂,企业位于大英县隆盛镇五村一社。该工厂创办于1989 年, 2009年1月遂宁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关闭。
2020年10月,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期间,厂房内设备仪器己部分拆除,完全停止生产活动;地块自工厂关闭后未作为其他用途使用,已完全荒芜。
二、调查方案
根据前期识别的主要污染因子和疑似污染区域,本次调查将地块分为若干调查单元,并采用分区布点法在地块内设置了18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设2个背景点)和6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内3个,地块外3个,共设置1个 背景点)。
三、调查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外对照点采集的土壤样品中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所测重金属、无机物、石油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中储油槽下方区域T9 点位1.0m深度的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厂区外地下水样品中各项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的 III 类标准;厂区内地下水样品中总硬度、氨氮、耗氧量、锰超出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的 III 类标准,但这些指标不属于该项目所产生的污染因子,故不作为评价地块是否属于污染地块的评价因子;储油罐下游DX4监测井中石油类超出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II类标准。
因此,本项目后续需要进行本地块土壤、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调查机构
调查机构: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总部基地B区1栋3楼
电话:133508832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调查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http://www.hk028.cn/uploadfile/2021/0512/202105121226439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