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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9-25 11:15:17

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0年9月24日,平昌县机电油料公司龙潭加油站在平昌县主持召开了龙潭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昌县机电油料公司龙潭加油站龙潭加油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西段368号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委托及监测委托书四、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我公司进行反馈
联系人:李绍军
联系电话:13547301188
通讯地址: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西段368号

http://www.hk028.cn/uploadfile/2020/0925/20200925112641350.pdf
http://www.hk028.cn/uploadfile/2020/0925/20200925112642551.pdf
http://www.hk028.cn/uploadfile/2020/0925/20200925014617815.pdf